为稳定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机动车检测企业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收费行为监管,望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机动车检测收费行为整治年”活动。此次活动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检查:
一是明码标价情况。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排查是否设置价格公示,是否存在:公示内容漏标、错标或模糊不清;价格变动时未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时未显著标明期限;收取公示之外的费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二是哄抬价格行为。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排查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和个人是否存在: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散布信息含有“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检测价格;其他扰乱市场秩序,推动机动车检测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行为。
三是相互串通行为。重点排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否存在相互串通,达成书面(口头)协议,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是否组织机动车检测机构达成书面(口头)协议,固定或者变更价格、限定最低价格等行为。
下一步,望都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整治年活动走深走实,运用行政指导、提醒告诫等形式引导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合理制定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公开曝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