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增强就业竞争力,提升就业能力,现征集就业见习对象。
一、见习对象申请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或者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曾缴纳社会保险,未曾用本人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
二、见习期限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最少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须向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见习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四、见习待遇
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每月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元),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年7月5日-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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