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望都法院多收货款要不得,不当

<望都法院

多收货款要不得,不当得利要返还

12月11日上午,唐县仁厚镇园子村刘某夫妇来到望都白岳法庭,反映望都县寺庄镇庄里村王某多收了他元货款,希望法庭协调解决。

据了解,刘某在王某店里以每张床元、每张床垫元的价格订购了6张床和6张床垫,并且当场交付元定金。交易时,王某应收元但实收元,后刘某追回元定金。刘某在发觉货款不对时向王某讨要,王某以账本损毁推脱返还,迫于无奈刘某找到法庭希望得到解决。

在了解案情后,白岳法庭工作人员积极与王某联系,让其核对刘某所留转账记录及其他证据,并耐心对王某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王某最终答应返还,并当场手机支付多收的元货款。

法官说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此类做法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此告诫公民勿以恶小而为之,同时也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望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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