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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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吃桃子的季节,又迎来了一批“偷尝禁果”的游客。
就在7月14号,河口乡北李各庄村一果农家桃子被偷摘数个,报警后,在民警与村民的协作下,将“偷尝禁果”的游客的抓捕。
经讯问得知,望都县姜某和3名女性朋友驾私家车14日到唐县游玩,吃过晚饭后经顺平县回家。当途经北李各庄村时,被路边果园里的鲜桃吸引了,于是3名女子便拿起车上的塑料袋悄悄溜进果园摘桃,姜某在车内“放哨”。
经核查,姜某等人当晚摘的鲜桃价值元,顺平警方依法分别给予姜某等4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元的处罚。
对于此现象,人们不以为然,“偷的不是桃,是感觉”。
偷桃不要紧,被人发现也不要紧,被警察抓住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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