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软实力。望都法院秉持善意司法理念,彰显司法温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成功调解一标的额达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颜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了解,颜某某经营一家鞋厂,年6月从某包装制品公司处购买价值4782元货物,因无力支付全部货款,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向某包装制品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某包装制品公司因经营陷入困境,多次向颜某某催要货款无果后,诉至法院。同时,向法院申请对颜某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办案人员与颜某某联系,颜某某对欠款事宜无异议,表示其开办的企业现经营正常,但因受疫情影响,与其合作的企业亦存在经营困难、偿债能力受限问题,导致其资金流紧张,不能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且保全措施对其企业的正常经营、资金来往等亦产生影响,请求法院予以协调,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经综合考量,办案人员考虑到被告企业目前生产正常,如实施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等,被告企业生产经营将更举步维艰,按期还款的可能性会更低。从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温和化解企业经济矛盾角度出发,办案人员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打电话、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