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望都县高岭乡人民政府重要通告

望都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望都县公安局高岭乡派出所

关于天寺台村村民焚烧垃圾的处理通告

年4月4日晚,乡政府组织环保所、派出所对禁烧工作进行联合夜查,巡查期间发现天寺台村村民王某某(男,46岁)在路边擅自焚烧垃圾、杂草等物,巡逻人员组织灭火后将王某某带回派出所,王某某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出了深刻检查。

以上事实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望都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望都县公安局高岭乡派出所

年4月9日

来源:望都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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