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河北省师德标兵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经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初评推荐,省评委会评审,共有名人选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4日至年9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过人选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教育厅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
息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
年9月4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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