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重大火灾隐

01

为预防重特大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将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如下:

一、望都县****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

年7月29日,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望都县****幼儿园检查中发现:1、园内东西两侧疏散楼梯间内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因控制柜故障无法启动,导致室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再具备防灭火功能,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3、西侧楼梯间一、二、三层共三樘常闭式防火门损坏。

二、望都县****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照片:

室外消火栓系统隐患照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隐患照片东西两侧疏散楼梯间隐患照片西侧楼梯间火灾隐患照片三、对望都县****幼儿园判定依据:上述望都县****幼儿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第7.3.6条、第7.4.2条、第7.3.7条、第7.4.6条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第5.3.3c条之规定,综合判定望都县****幼儿园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02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现对我县年度七月份火灾隐患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对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处罚情况:

保定市**食品有限公司:

年7月,望都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保定市**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包装车间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版第10.3.5条之规定;厂房、仓库周围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版第8.1.2条第二款之规定;东北侧一处仓库外墙和屋面板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建筑构件防火性能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查处情况:

该单位包装车间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厂房、仓库周围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厂区东北侧一处仓库外墙和屋面板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建筑构件防火性能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对保定市**食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的处罚。

二、部分社会单位存在突出隐患的情况:

锦绣苑制鞋厂:

1、厂区东侧生产车间疏散走道内堆放货物,影响人员疏散逃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厂区东侧生产车间与相邻西侧库房违规搭建彩钢屋顶占用防火间距。

2、厂区南侧一具灭火器压力不足,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3、厂区东侧生产车间安全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灯。

4、厂区内南侧生产车间电闸直接安装在可燃物木板上,且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处理。

望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年7月21日

来源:望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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