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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现公告如下:
1
年报公示的范围
凡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2
年报公示的时间
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
3
年报公示的方式
01
凡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访问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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