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做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望都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5月26日,望都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申请人谢某执行到位赔偿款28万余元,大大缓解了谢某家庭经济压力,有效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望都县某村的谢某与李某、某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望都法院判决李某、某某有限公司赔偿谢某损失28万余元,被告李某、某某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保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某某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谢某某向望都法院申请执行。
接收案件后,执行法官及时调阅原卷宗查看案件办理详情,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某某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