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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经查,年至年期间,陈某开办的针织厂因经营不善,拖欠名工人工资总计超过53万余元。当地劳动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陈某选择了跑路,并且一跑就是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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