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28周岁(年1月1日至年1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教师岗位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合格分数线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同等学业水平);
7、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15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2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河北师范大学主页(